男子酒驾看到交警休想跑灯塔交警持续开展
山东白癜风医院 https://m-mip.39.net/fk/mip_9238381.html为持续巩固酒驾醉驾查处整治成效,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严格整治的高压态势,灯塔交警大队在10月15日晚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通过这次行动,大队出动警力60余人、警车12辆,共查获饮酒驾驶3起,有效遏制酒驾、醉驾抬头趋势,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当日19时35分,灯塔交警四中队在灯塔繁荣街设卡查处时,一人驾驶牌照号为京QQ***8黑色大众牌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灯塔市繁荣街粮库门前,执勤民警发现驾驶人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并询问,嫌疑人刘某自称中午和朋友喝了几瓶啤酒,晚上下班后,到附近广场遛了一会圈,认为自己没啥事了,自己就驾车回家。民警立即利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该驾驶人进行检测,显示结果为55mg\ml,随即将检测结果当场告知驾驶人刘某,将其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决定处以该男子罚款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一次性记12分行政处罚。19时37分许,灯塔交警二中队在兴民路路口开展夜查行动时,刘某驾驶牌照号为辽KG***6白、黑色依维柯牌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在距离检查点约20米处,突然将车辆停在路边小区入口处,下车向小区内逃窜,企图逃避检查。执勤民警见状立即对刘某进行控制并询问,刘某解释到我家就在这个小区住,刚从单位回来,不是逃避检查,民警发现刘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并利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该驾驶人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68mg/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决定处以罚款贰仟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一次性记12分行政处罚。20点40分许,灯塔交警一中队在繁荣街和苑南西路交叉路口设岗查处违法行为。一辆辽KC***9灰色福田牌轻型厢式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检查点时,司机解某满身酒气,经检测,该司机的酒精含量为61mg/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依法对驾驶员依法处以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灯塔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心存侥幸酒后开车,是置生命安全于不顾。望驾驶人引以为戒,遵章出行,守法出行!(二三里编辑刘思怡)
上一篇文章: 灯塔交警集中清理僵尸车人民资讯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转载请注明:http://www.dengtazx.com/dtshj/11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