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图书馆番外书店是一座城市的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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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公司
莎士比亚书店的大名很早就听说了,在巴黎的时候,却也并没有特意找。有天在塞纳河边闲逛,突然下起了雨,一回身,小树丛后面一家书店,天还亮,门口却点一盏金黄的灯。也来不及等红绿灯了,下一秒,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书店中央了。
对书店,我总有一种过分自我和不知来源的浪漫情怀,而莎士比亚书店似乎是一个我从未谋面的老友---他精心的安排了你一进门,第一个会停留的书架上,视线高度的那本书。那里,放着海明威,很多很多海明威,不同版本的海明威。
我会心一笑,抽出一本,才知道当海明威还是一个穷的叮当响的记者,在巴黎喝西北风和赌马填饱肚子时候,这里是他“赊账”也要借书看的地方,他笔下因为这家书店展开的所有回忆都是彩色的。在还没有把第一本书放下的时候,我已经离不开了。
这里地方不大,却像极了一个迷宫,一个走廊通着另一个走廊,还有一切书店里似乎不应该存在的东西:古董钢琴,煤油灯,神神秘秘的小隔间。迷迷糊糊侧着身子爬上了嘎吱作响的楼梯,还不明所以,就已经和几个人坐在小房间里用打字机开始写信了。
有个穿着所有鲜亮颜色的高个子苏格兰男子,留着橘红色可爱的小胡子,带个鸭舌帽,穿个大军靴,一个一个不知从哪里又变出来几个不同型号的打字机,一一拿来叫你尝试。一家好的书店怎么能没有有趣的沙龙?每一台机械因为时间和性格的赋予发出不同的声响,在指尖留下不同的触觉,那天,因为一个像是从古怪童话里走出来的人,认识了很多台打字机的魂。我正叮叮当当敲得仔细,一个漂亮的法国女孩走过来给我倒了一杯红酒,放下,一个微笑,转身走了。
不久,房间里的几个人,就带着点微醺的面颊放松的聊开了。我右手边的女孩是一个美国记者,她去尼泊尔写稿子的时候总是因为断电而幻想自己带着一个打字机。左边一个巴黎男孩,听由我来巴黎看Raidiohead演出,打开钢琴开始弹他们的歌。还有一个漂亮的姑娘总是有点害羞坐在一旁,不出声,也不打字,只是默默笑着。不知窗外的雨是何时停的。那时候只我觉得,所有巴黎最美好的相遇,都在这家小小的书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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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是一座城市的灯塔
在我心中很难有一家书店可以和北京的三联相比。它并不是传统意义上一个好看的地儿,甚至可以到达丑的级别。铺着八十年代颇具国营特色的绿色碎片地板砖,完全没在风格上下功夫,似乎只是最单纯的放书的地方,书却还嘈杂的这一堆,那一堆。架子早都要放不下了,随时会从大门溢出去。想找的书总找不到,有的书却重复的摊了好几处。而工作人员似乎并不在意,感觉在一家书店工作和在稻香村秤点心是一样的。诺,就是这样一个毫不起眼的地方。这般名气的出版书店竟如此不修边幅?
要下楼的时候,却遇到了难题:宽宽的楼梯,不分男女老少知识层次,坐满了看书的人,有画着精致妆容的姑娘,也有穿着挎栏背心的大爷,不分彼此,瘫坐在一起。在书的世界里,没有带任何偏见的,这里接纳了所有人。一个最谦卑的书店。我便默默挑了几本书也一起坐下,瞥见旁边准备着一堆垫子,贴了一个纸条—“天凉了,看书别坐在地上了。”
如此在意细节的冷暖,但他们似乎完全不在乎卖出去几本书,绝大多书店会因为你不经意靠到了他们的书架大翻白眼,而这里台阶也不够坐了,硬生生挤出点空间还放上了桌椅,依旧是那种最朴素的样子。
在这里我总是忘记看表,反复这里是脱离了一切时间规则而存在的空间,是抓不住的流逝时光避难所。几年前,它改作24小时经营了,窗口贴了一张海报:当夜幕降临的时候,书店就是一座城市的灯塔。每次回京我都迫不及待的会去拜访这座城中央的灯塔,待到凌晨过后才舍得离开,那样跳进北京的夜里,在美术馆后街,抱着新买的书,不知哪来的饱足感,一个人那样横在路中央会走很久,觉得这座城市都满是温柔。
北大西洋上的守候
圣托里尼是让我有点哀伤的。这里的夏天似乎是来自阳光最无情的质问,而售卖着同样复制品的店铺布满了整个街道,满是商业的铜臭味,在这些浪漫的白色房子间徘徊却如同在沙漠中央般无助。这个时候,我看到了那家传说中最美的书店。
我纠结了一段时间,就算到此,这篇推送的文风会有着完全跑偏的风险,但我一定要真实的写出我走进这家书店的第一感觉———这家书店的老板太帅了吧!
但他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外貌,穿着没有任何图案的简单T-shirt,却遮不住好看的骨骼和隐约间肌肉的形状;带着淡淡的忧郁体制,嘴角却是微微上扬的。他的眼睛是清晨大海的颜色。顺带一瞥,就可以偷走你的灵魂。十年才能一遇的品质。
我立刻决定要在这家书店里多泡泡,这个决定,跟外边阳光可以把我烤熟,和我无处可去,和我喜不喜欢看书,都一点关系没有。
听说我喜欢T.S.Eliot,他炫宝一般为我拿来他的收藏:“当这本书(T.S.Eliot的荒原)首次在美国出版的时候,他不满意书的排版与印刷,于是,在英国发行的时候,他亲自请来了伍尔夫为他设计排版。”然后,他更加得意的拿出了英国版本,放在一起对比。
关于一本书的八卦,头一次有人会跟我讲,牵扯到了两个我最爱的作家,还遇到了两个首印版,我再次抹了抹下巴,确认自己的口水没有流出来。
他很明了我不是收藏者,看我这半吊子模样也绝对不会掏出五六百大欧元买本书,但这一点也没有影响到他的兴致,他把书交给我。
我立即有点担心:“不行,我的手很爱出汗的!”
他笑了笑,坚持把两本书一起放到我的手上。我瞥了一眼书架上到处贴着的纸条:“请不要翻阅原版书籍”,每一句后面写满了叹号。
我一直认为,一本书的存在,已经独立于它的内容,独立于她的印刷和设计,有了自己的灵魂,每一次翻阅的痕迹,经历的时间,纸张的破损,都是一本书的记忆。它已经不仅仅是一个载体那么简单。每到一个地方都爱去买二手书,更喜欢那些之前拥有他们的人留下的痕迹,那是曾属于这本书的故事。我也会在扉页上留下我的名字,我带着它去过的地方,等有一天,把它分享给其他人,延续这本书的生命。
而这家书店,就是很少有的,相信而且尊重每一本书灵魂的地方,他把全世界搜集出来的古董书,首次印刷的珍品都带到这个爱情海的小岛上,那么小的书店,却像是装下了整个星球,你问他什么书,他在角落里翻一翻都找得到。
临走前,我看到他眼里一个浪打过去的样子,一个人在大西洋的小岛上守候着书的故事,人来人往,大多却只是游客慕名而来,匆匆留影而去,连准备的座椅都很少有人会光顾。他还说要去买两个吊床,放在天台上,养满植物,让大家来看书。但我想他是有点孤单的。
他使劲的往我的书里塞了很多书签,我看到他旁边一个本子,上面印着SummerBook。“天生就是我的嘛!”我心里正想,他一眼看穿了我,拿来一个布袋子,细心的把我买的书和这个本子一起装进去,说:送给你的。
我之前大张旗鼓的说要把这家书店买来的书放进移动图书馆,却发现在这里买了五本书,每一本都大方的送人了。只有他送给我的那个布袋子,印着海浪,到现在我也一直背着。那个有着清晨海洋颜色的本子,我把我的秘密都写在了里面。
西西弗斯男孩
大学的大多数时间我都是在图书馆度过的。但我可不是什么努力的学霸,我是图书馆里的坏孩子。专业书只会在图书馆关门前一个小时才奋发图强的猛读一下,其余时间我都忙着想怎么爬到图书馆锁着的天台上晒太阳,把自己的水壶藏在为人不知的角落,找个大桌子尽情睡午觉,还把自己喜欢的书藏在无人问津的书架上,或者花一下午时间在阅览室盯着那个拿走我最爱字典的人。我喜欢和那些默不作声的书做朋友,他们身体里饱含着我想得到的力量和缓解我心底无法和任何人解释的孤独。我知道哪个时间点哪个桌子上会洒满阳光,第七排第二格架子上有我喜欢的作家,而最爱的书却是舍不得借走的,每天我都会找到它,翻上几页,在仔细的把它放回原处,那是我们的秘密约会。也是那时,我遇到了一个男孩。第一次见面,想说的话不肖到一半,对方就明白了,会在同一个结点想到同一件事,两人一同脱口而出。各个我喜欢的旁门左道他都如数家珍。我在他的脸上读到了同样的惊讶—从来没有遇到过谁和自己的灵魂可以如此契合。只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并不懂得这样的邂逅在生命里是不会出现几次的。他把我带到未知的图书馆的领域里,在一排排书架间熟悉的似乎是闭着眼睛般的穿梭,把一本书递到我的手上,笃定的让我一定去读完。七年过去了,种种缘由我们失去了联系。直到最近我才读完了当年他给我的那本书—加缪的西西弗斯。原来那么多年前就有人告诉我不要放弃在毫无意义重复的生活中寻找意义。只是那么多年,再也没有遇到过会在图书馆为我找西西弗斯的男孩了。
Summer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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