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校园欺凌远离暴力校园暨烟台街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我们教育工作者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是引导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径。为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我校自编、自导、自演了《得理让人》法治情景剧。
此剧根据真实的故事编排,由我校吴锦和刘丽娜老师编排指导
四年二班侯昕彤、张瑞烔等八名同学参加演出
孩子们在演出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青少年违法犯罪给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和痛苦。并把这种体会带给小观众们,从而推动了校园学法普法的进程。
在排练的过程中,借用灯塔市人民法院的审判厅作为演出背景。灯塔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亲临现场指导。
辛苦的排练、演出不仅给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还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表演视频参加了辽阳市团市委组织的校园法制剧评选,获得了优胜奖。
通过本次活动,有效提高了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对预防校园欺凌起到积极的作用,对创建平安、健康、和谐的校园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有很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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