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灯塔国的倒掉美国加州离独立有多远
远在大别山的堂弟发来一篇文章问我:这些是真的吗?文章是《加州打响第一枪,美国政坛爆发“大地震”,美国真的会解体吗?》。
再查查百度,搜索“美国解体”和“加州独立”,分别有15,,和13,,个结果。比如,
《这次加州独立,看来稳了!》《美国加州独立,会引发怎样的连锁反应?美国吃不消,全球大地震》《美国加州如果独立,谁会与其第一个建立外交关系?》《美国什么时候解体》……看来美国解体、美国某州独立是时下最吸睛的话题之一,另一个应该是“多国渴望回归中国”吧?后者已经招来外国抗议,成了外交事件,估计会消停一阵子。前者还可以聊,话题有趣、安全可能还解气,不是吗?为什么是加州?其实,加州不是美国最有独立倾向的州,加州也没有动真格闹独立的记录。真正干过的是德州牛仔。历史上,德州就是以独立国家加入美国联邦的,南北战争时期脱离美国,后又回归。至今德州的独立运动组织一直在奔走呼号,年还成立了个“德克萨斯共和国”玩得不亦乐乎。年佛州的旅游胜地KeyWest也曾闹过独立一分钟的海螺共和国事件,一时传为佳话。德州、佛州的事咱先搁着,今天只说加州。
加州,全称加利福尼亚州(StateofCalifornia),位于美国西部、太平洋沿岸,别名金州(GoldenState)。州首府不在大家熟悉的旧金山、洛杉矶或圣地亚哥,而是萨克拉门托(Sacramento,当地华人称三块馒头)。加州面积42.4万平方公里,位列美国第三。年加州人口为4,万,位列美国第一(占总人口的12.2%),GDP31,亿美元,占全美21.7万亿的14.5%,毫无疑问是美国第一州(老二德州人口2,万,GDP18,亿美元)。加州GDP31,亿美元,按汇率7折算人民币为,亿,什么概念?见下表(都是年的数据),即,加州的面积相当于广东、江苏和安徽之和,GDP相当于该三省的90%,人口相当于该三省的15.5%,人均GDP是该三省平均值的5.78倍。省份面积GDP人口人均GDP
广东17.69.49安徽13..88江苏10.2.37合计42.,417257.5
加州42.4,454.9
占比%90%15.5%%
(面积:万平方公里;GDP:亿元RMB;人口:万人;人均GDP:万元RMB)
在世界上,加州已经超过英国,成为继美、中、日、德之后的第五大经济体。加州硅谷的高科技(苹果、谷歌、英特尔、亚马逊、思科、朗讯、脸书、特斯拉、英伟达等)洛杉矶的好莱坞、一流的高等教育(斯坦福、加州理工、UC系列)和先进的农业都是世界闻名的。加利福尼亚原来是西班牙殖民地,年墨西哥从西班牙独立后,该地归属墨西哥。而此时的美国已经从一个大西洋沿岸国家,挺进至密西西比河东岸,并继续向广袤的西部进军。通过向加利福尼亚的大规模移民,鸠占鹊巢,并最终引发年至年的美墨战争,最终墨西哥人惨败。年9月9日,加利福尼亚加入美国,成为美国的第31个州。由于原属西班牙殖民地,加州带有比较浓的西班牙文化特色。政府公文和重要商业信函,一般有英文和西班牙文两种文字,如果再多一种,就是中文。美墨战争期间,加州曾短暂成立过加利福尼亚共和国。美国州与联邦之间总会有些摩擦,特别是现在加州是民主党执政,而联邦是共和党掌控,矛盾更加激化(比如,加州是非法移民的庇护州,联邦移民局在加州抓捕非法移民,州长就命令加州的警察不能配合联邦执法)。因此,恨屋及乌,就有了加州独立运动这回事。加州的举足轻重又决定了,一旦加州这个龙头老大脱离联邦,不仅美国会掉一大块肥肉,失去太平洋东岸大部分地区,还可能会引起骨牌效应,导致美利坚合众国的解体。加州独立还是加州分立?国内的网文说现在“加州打响(独立)第一枪”,当然是瞎掰。之前都不知道打了多少“枪”呢。历史上加州提议要脱离美国的提案有个以上。而加州不仅有独立的问题,还有分立的问题。目前主要是四个流派。加利福尼亚独立运动(YesCaliforniaIndependenceCampaign)。这是一个政治行动委员会,成立于年,诉求是透过年(现推到年大选期间)的公民投票决定加州是否要退出美国。年美国总统选举后,因加州支持的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希拉里落选选,许多加州居民支持独立运动,据说民调一度上升至30%。受英国脱欧(Brexit)启发,他们有了一个简称,Califrexit或Calexit。年11月21日,该组织发出倡议,要求公民签名支持修改加州宪法脱离联邦。年1月26日,加州州务卿同意该组织收集公民签名。随后该组织陷入争议,因为它的主席路易斯(LouisJ.Marinelli)是一个住在俄罗斯的纽约人,据称获得俄罗斯的重要资助,并在莫斯科开设了大使馆。年,因为美国情报机构和国会调查俄罗斯干涉年美国大选的事,该组织宣布与路易斯切割。路易斯本人则宣布将在俄罗斯永久居留。
新加州运动(NewCaliforniaState)。它谋求将加州,除沙加缅度、旧金山、洛杉矶、纳帕、马林、阿拉米达和圣马特奥等7个县外的51个县,总计1,万人口,脱离现在的加州,成立新的加州,并成为美国第51州。新加州运动发起人PaulPreston宣称:新加州基于美国宪法第四条第3款赋予的权利而成立。独立宣言指出:“只要任何形式的政府变得具有破坏性,人民就有权改变或废除它,并建立新的政府。”成立“新加州”的操作包括提出申诉(Grievances),由公民向地方县的司法机构递交申诉,表达现政府没有代表自己合法权益的立场,申诉内容包括加州不公正的选区设计、选举腐败、庇护州政策等。新加利福尼亚州于年1月15日宣布独立于加州。这是自年西弗吉尼亚州从弗吉尼亚州独立以来,第一个宣布独立于现存州的新州。新加州的成立需要通过加州议会同意,还需美国参众两院的简单多数票同意。
三分加州议案(Cal3Proposal)。年加州第9号公投就有表决三分加州的提案,即,将加州分成北加州、加州和南加州,但该提案被加州最高法院驳回。理由是,宪法从未要求成立新州需要选民公投决定。因此,新州置于选举投票是违宪操作。杰斐逊州运动(StateofJefferson)。杰斐逊州是美国的一个构想中的州。其范围包括俄勒冈州的南部地区和加州的北部地区。名称来自于美国的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在19世纪和20世纪,一直都有成立杰斐逊州的呼声。在年,杰斐逊州几乎就要成立,但因为太平洋战争爆发,最终无疾而终。加州独立:合法还是非法?这个问题需要从联邦和加州两个层面来讨论。先说联邦层面
关于各州是否有脱离联邦的权利这一问题的争论,从独立战争之后就开始了。宪法制定过程中就有反联邦主义者提出要加入各州有权单方面退出联邦的条款,但没有为联邦主义者所同意。最后宪法中有新州加入联邦的条款(第四条第三款),但没有承认或禁止各州脱离联邦的权利的条款。建国初到南北战争之前,这个争议一直没有定论。虽然联邦宪法中并没有提到这一问题,但联邦宪法的前身《邦联条例》(ArticlesofConfederation)提到联邦是“永久的联合”(perpetualunion),很多人就以此来否认各州有权脱离联邦,例如,杰克逊总统、“宪法之父”麦迪逊总统、前最高法院大法官JosephStory等。另一方面,有人根据宪法第十修正案“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则认为,该权利既然没有被宪法明确地禁止,也就自然应由各州享有。
分水岭是南北战争。年林肯当选总统后,以南卡罗莱纳州为首的多个南方州通过《分离法令》(OrdinanceofSecession),宣布脱离联邦。他们主张联邦的权力来自各州相互之间的契约,各州自然也就有权在认为被侵犯时中止这一契约。这样的说法当然不被联邦政府所接受。林肯在年3月的就职演说中声明,各州的联合从最初起就是永久的。随后南北战争爆发。战争的结果从政治上确认了联邦不可分割或退出的原则。法律上的里程碑则是年联邦最高法院的德州诉怀特案(Texasv.White)。南北战争后的德州政府认为战时南方邦联议会出售德州所拥有的联邦债券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于是起诉购买债券的商人怀特。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明确表示,各州的联合是永久的、不可撤销的(TheunionbetweenTexasandtheotherStateswas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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