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灯塔在行动灯塔市红十字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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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红十字会关于接收社会捐赠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物资的公告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按照灯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收物资

1.防护类用品: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防雾护目镜、医用防护靴套、一次性隔离衣、全面型呼吸防护器等用品。

2.消毒类用品:速干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等)、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75%以上医用酒精。

3.诊断类用品: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

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由合法企业生产,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在保质期内,外包装完好,无污损。捐赠人需提供物资生产厂家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

2.为方便接收捐赠物资,请先行与联系人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

3.暂不接收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4.接收地点:灯塔市站前广场29号。5.联系—989244---二、接收捐款捐款请咨询灯塔市红十字会联系 —989244--三、管理使用疫情防控期间,市红十字会接收的所有款物,将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全部用于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捐赠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特此公告。

灯塔市红十字会

年1月30日编辑

施济伟王威

图文

蒋方岑吴霞徐鹏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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