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辽阳灯塔市人民政府事业单
为优化灯塔市人民政府部分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发[]3号)和《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规定》(辽市政发[]3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人才引进工作中相关部门职责的通知》(辽市人才办发[]1号)等政策法规要求,拟为灯塔市人民政府部分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计划为灯塔市人民政府部分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6名。(详情见附件)
二、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学历)。具体岗位条件与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表1);
3、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本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除届师范类毕业生外,其他类别考生要求截至报名之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指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辽阳地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之列;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基本程序包括: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引进。
1、报名
(1)报名时间:年4月18日至4月28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年灯塔市人民政府部分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如实填写并附以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彩色证件照,以“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lysb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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