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辽宁招聘信息汇总

目录

⊙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开招聘52人公告

⊙辽阳灯塔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雇员16人公告

⊙年辽宁沈阳教师编制招聘人公告(东北师范大学专场)

⊙抚顺市望花区公开招聘辅助警察20名

  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开招聘5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61号)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年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考试考核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考核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或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等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采取考核方式(各岗位招聘方式详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年公开招聘计划信表》)。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

  报名时间:考试考核岗位的报名时间为:年10月25日-10月31日(周六、周日不休息);考核岗位的报名时间为年10月25日至年11月15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填写《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到岗位序号对应的邮箱地址(详见报名表备注)。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结束后我单位会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官方网站(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官方网站和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专任教师、网络技术员、财务会计、图书管理员等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笔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笔试科目为一科。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行政能力、分析能力、综合素质等,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分。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官方网站(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主管部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校向其他未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说课等形式进行。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官方网站(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我单位官方网站(   (五)考核

  以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由相关职能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形式包括面试、试讲等。考核合格人员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时间等相关事宜将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官方网站(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官方网站(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等)、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

  纪律监督-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年10月20日

  附件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年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

  附件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

  辽阳灯塔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雇员16人公告

  根据法院司法改革要求,为了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解决执行方面人员不足问题,经灯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灯塔市人民法院执行辅助雇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执行辅助雇员为16人,限男性,辽阳市常住人口。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

  6.身高不低于cm,体重不限;

  7.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录取。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愿报名,根据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灯塔市人社局公务员科(人社局二楼)。

  四、招聘办法

  1.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办法进行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检法相关法律常识,时间为90分钟。

  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围绕应聘者的能力素质进行测试。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折算后两项相加为总成绩,如果总成绩入围者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予以聘用。

  2.体检、考察

  拟聘用的人员体检,由法院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82号)进行体检;考察由法院按照本部门及相关规定进行政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则从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面向社会公示,在灯塔市政府网进行公布。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者,取消其被聘用资格。

  4.报名人员少于规定计划的比例时,不削减招聘计划。

  5.报名时间: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含在聘用期内)。灯塔市人民法院根据各个岗位工作需要采取集中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针对性的上岗培训,并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聘用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完成工作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

  2.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工资为每月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月元(含“三险”中个人承担部分),为聘用人员办理“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费标准承担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经费由市政府财政统一列支。

  招聘咨询

  灯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0月20日

  年辽宁沈阳教师编制招聘人公告(东北师范大学专场)

  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东北师范大学专场)对象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的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考生报到前需参加由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

  6.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7.所学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对口,教师资格证种类和任教学科均与申报学科对口);

  8.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或初中或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或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高中、中职岗位须取得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

  (二)其他条件

  1.考生还要具备应聘岗位的具体岗位条件。

  2.定向(定向辽宁的除外,须提供定向就业协议书)、委培及在职人员,不在招聘之列。

  二、招聘计划

  本次参加招聘的单位为沈阳市公办小学、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聘计划为名。具体岗位计划请见附件1:岗位需求信息表。招聘计划如有变动,以现场发布为准。

  各用人单位信息请参考用人单位介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包括投递简历、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试讲、签约等环节。

  1.投递简历

  考生须到招聘现场投递简历,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生证;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免费师范生和定向辽宁就业的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盖院系公章并由负责学籍教师签字的《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在网络专题下载)一份;

  (5)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6)《面试考核表》(在网络专题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七份(复印有效),用0.5mm黑色中性笔填写好应聘同学需填写部分。《面试考核表》在面试时递交评委。

  评审组对考生投递的材料综合评审后,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的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生在投递简历时必须明确应聘的岗位,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同时投递多个岗位的,取消招聘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言语表达、书写能力等方面情况。

  面试后,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3.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的知识。

  考生须准备0.5mm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的1:2的比例(若出现与最后1名考生成绩并列的,也纳入面试范围)确定进入试讲人员的名单。

  4.试讲

  试讲题目及教材信息将在11月3日(周五)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中公布。

  5.签约

  笔试成绩与试讲成绩按3:7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组用人计划的%比例(逢小数进一)确定拟签约学生范围(若出现与最后1名考生成绩并列的,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签约实行双向选择。进入签约范围的考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自由洽谈、双向选择。正式签约时,须在学科评审组的主持下签约。

  签约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

  以上招聘流程,可参考附件2:招聘日程表。

  四、其他事项

  1.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将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中公布,请应聘考生及时   2.考生应“诚信参加招聘”,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3.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4.已签约的考生需在年9月1日前报到并参加体检。

  签约到区县(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的毕业生,到签约单位所属区县(市)教育局报到,并参加由区县(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签约到沈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毕业生,到学校报到,并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与签约学生签订聘用合同书;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

  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如果考生在年9月1日前未能取得上述证件,则视为考生违约,违约考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5.考生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考生违约,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

  6.本次招聘工作期间监督电话。

  7.本公告由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招聘日程表.doc

  

  抚顺市望花区公开招聘辅助警察20名

  为构建望花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据工作需要,经望花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警察(以下简称“辅警”)20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热爱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部队退伍军人、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优先录取。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精神及心理疾病,身高不低于1.70米。

  3、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有吸毒、赌博、偷窃等其他不良恶习的。

  二、招聘人员的待遇与管理

  1、辅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月基本工资元,另办理五险。

  2、辅警实行军事化管理,统一着装,在公安机关的指挥下,协助民警执行巡逻防控和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任务,不具备执法资格。

  3、辅警实行聘用制,聘期为三年,在聘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可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报名时间从年11月1日至11月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等证书原件,并送交上述证书复印件,3张二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时须由参加应聘人员本人前往,不得代为报名。不接待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2、报名地点:望花公安分局政治处室(望花区望花大街16号,)。

  3、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由望花公安分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年11月10日在望花公安分局门前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主要包括:立定跳远、0米跑等内容。成绩按20%计入权重成绩。

  5、笔试。考试内容基础文化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命题作文,笔试实行百分制,不设及格分数线,成绩按40%计入权重成绩。

  6、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对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应变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包括自我基本情况介绍、法律法规基本常识、执勤行为规范等内容。面试实行百分制,封闭进行,由评委当场评分,成绩按40%计入权重成绩。

  7、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参考人员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望花公安分局门前公布。

  8、体检。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因体检不合格或参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自付。

  9、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标准,出现不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10、聘用。确定聘用人员,望花公安分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望花公安分局负责解释,咨询。

  望花公安分局

  二0一七年十月

Hello,伙伴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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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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