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工程ldquo尚行讲堂之法
(通讯员:法学系学生会资讯部胡璇赖思萍)前言:年10月18日19:15由校团委学术科技部主办,法学系团总支承办,法学系学生会学习部协办的"尚行讲堂"之法律规范的不足及解决路径讲座在立新·社团文化园(一饭四楼)开展了。此次讲座我们邀请了法学系诉讼法教研室主任龙开祥老师来为我们进行讲解,讲座在主持人对龙开祥老师进行了简单的介绍之后拉开了帷幕。
主持人介绍龙开祥老师
龙开祥老师分别讲了“法律规范不足的表现”、“法律规范不足带来的问题”、“法律规范化不足的解决路径”三大块内容,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又举了生动的例子来帮助大家理解,现场气氛十分活跃。■■■■■龙开祥老师从是否合法,社会影响性,社会共同价值这三个方面向我们阐述了法律规范应当遵守的合理性。并通过同性恋结婚,德国警察杀人案,美国禁酒法案等例子,佐证了这一观点。法院的判决应当处于社会普遍利益的考虑,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可,这样的法律规范才能被共同遵守和实施。没有被群众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是有缺陷的规范,因而不适合普遍实施。
关于法律规范冲突的分类,可以划分为宪法与普通法的冲突,新法与旧法的冲突,实在法和自然法的冲突,对法律含义的迷糊,法律规范的内部冲突等五大方面。而解决方法大致可划分为两方面,一是禁止拒绝裁判原则,法律漏洞必须填补,具体方案是类推适用的方法,也就是说法律无规定的事项,适用类似法律进行判决。二是创造性补充。简称“法官造法”,也就是考虑造法权利的来源,目前我国自适用于个案。
同学们还提出了关于法律冲突该如何解决的问题。龙老师认为首先应当采用和宪法更相适应的法律规范,然后明确法律含义和司法解释。关于法律渊源方面,应当认可中国法律渊源优于非法律渊源,自然法优于实在法。在价值补充的方面则是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大合照
#小编有话说#今晚龙老师的讲座让同学们都获益匪浅。不仅让我们对“法律规范的不足及解决路径“有了充分的了解,而且对我们法学的学习也有很大的帮助。法律规范的适用应该具体考虑案件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案件的判断应该考虑对社会的影响,不应该只局限于法律的漏洞及滞后性而消极的不作为。应当及时更新与完善,填补漏洞,及时的减少损失。感谢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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